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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5-09-1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4年度部门决算

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决算公开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1。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机构设置、职责

1.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市编办《关于同意组建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的函》(京编办〔2013〕20号)精神,成立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为区房管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副处级,经费形式全额拨款,内设7个内设机构。

据朝编《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朝编〔2021〕84号)精神,内设7个内设机构。

2.单位职责:

(1)负责本区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及后期管理等的具体工作。

(2)负责本区人才房资格审核、配租配售及后期管理等的具体工作。

(3)负责本区保障性住房房源的收购、筹集和管理等工作。

(4)协助区房管局承担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5)承担本区保障性住房相关的信访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管理工作。

(6)承担本区保障性住房相关数据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开展保障性住房相关重点问题调研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7)承办区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5133.35万元,比上年减少6,923.62万元,下降13.30%。主要原因:保障房租金补贴减少。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1845.01万元,比上年减少5,174.43万元,下降11.00%。

1.财政拨款收入41845.01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681.2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8.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63.78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1.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图1:收入决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4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2071.05万元,比上年减少4948.39万元,下降10.52%,其中:基本支出1862.3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4.43%;项目支出40208.6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5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5133.35万元,比上年减少6923.62万元,下降13.30%。主要原因:保障房租金补贴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8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1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6%;科学技术支出179.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5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55.1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4.11%;卫生健康支出144.39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44%;城乡社区支出1,599.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9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3.24万元,2024年度决算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3.24万元,2024年度决算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8%。主要用于干部职工培训等。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65.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7%。

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65.80万元,2024年度决算17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7%。主要用于保障房系统运维费及研发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28,698.54万元,2024年度决算30,75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17%。其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7675.17万元,2024年度决算7,967.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1%。主要用于发放保障房租金补贴。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27.40万元,2024年度决算22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8%。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企业改革补助”(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20,211.79万元,2024年度决算20,21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0%。主要用于朝保发收支两条线经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00万元,2024年度决算2,348.26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发放保障房租金补贴。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43.66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43.66万元,2024年度决算1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1%。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1537.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59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

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1,537.76万元,2024年度决算1,599.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4%。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保障性住房管理事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89.8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支出9,389.8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89.81万元。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款)2024年度年初预算0万元,2024年度决算9,389.81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发放保障房租金补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862.38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4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17万元,比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9万元减少2.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4年度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接待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4年度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49万元减少2.3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度决算数0.00万元,与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4年度购置(更新)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决算数1.17万元,比2024年度年初预算数3.49万元减少2.32万元,主要原因: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5.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4.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5.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4.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3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共有车辆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4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用于网络系统升级的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综合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发放保障家庭的租赁补贴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企业改革补助(款)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项):反映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相关补助支出。

(6)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监督(项):反映对住宅建设与房地产相关监督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

第四部分 2024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报表详见附件2。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2:北京市朝阳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